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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帕梅拉·保罗

 

内容简介:

 

小时候,阅读行为被安上了条条框框。有些书适合读,有些书不适合,有些书会让大人们冲你微笑,默许你将它们抱入怀中,而有些书,当大人们窥见你神色匆忙地阅读,就会面露愁容。世上总有你不该读的书,至少现在不行。一切关乎时间和场合。

 

但对我而言,时间总是不够用,场合则难以寻觅。带一本自己的书去学校是禁忌,也根本行不通,因为躲在某个地方阅读时总会被球砸中脑袋。在夏令营读书则简直是“违法”行为,在那里,休息时间理应大合唱。

 

成年之后,我为没有培养出什么爱好——编织、瑜伽、摇摆舞、字谜游戏——却仅保有阅读的习惯而谴责自己。情况一成不变。别人都对某一件事怀有激情,我的激情去哪里了呢?如果那时就知道阅读本身就是一种激情的话,我肯定会开心得多。没有人把阅读当作激情,我也没有想象它还会是别的什么。

 

挑战自我的阅读,择书为己立言,稍稍打破规则,却在某种程度上定义自己的规则,这些让我兴奋不已。等再长大一些后,我开始慢慢知晓,没人会真的知道并在意你在一本书里发现了什么,也不会有人知道或在意你选择这本书的缘由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压根不会来监视我的一举一动。我不再为自己的选择感到窘迫,却对我选择书籍的能力越来越自信。我甚至开始为这些选择而自豪,并且,我常常会想,我的判断其实是非常老道的。(对于这一点,我的感觉并非总是准确。)外在的美丽新世界或许一直在恫吓我,但我可以偷偷地潜入一本书中旅行,只要方法得当,我就永远不会身陷囹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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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结尾的书

躺在法国乡下临时宿舍的床上,我本该睡了,却躲在被子里,像打违禁电话一样,偷偷摸摸花了好几个小时读《审判》。我等不及地想要看到这部小说的结尾,但又怕被人发现我还醒着,只好小心又快速地翻着书。我翘了所有课,告诉所有人我病了,但其实只是在倒时差,并且处在宿醉中。我当时十七岁,第一次出国,在穿越时区时成了一个没用的大小孩。

在长岛参加行前培训时,我和西格丽德成了朋友,这位姑娘人如其名,是个狠角色,但这对我的出国准备可不是什么好事。在即将到来的夏季,我们一起出国参加“美国战地服务团”项目,要先上一个月的课,然后去法国人家中寄宿访学一个月。然而,我们翘了迫在眉睫的准备课程,去校园里的一个废弃娱乐室搞起了派对。

“西格丽德”在某些语言里一定是“不干好事”的意思。她来自某个偏远的郊区,刻意留一头黄发,长相棱角突出,天生爱傻笑,如果当时不是20世纪80年代,她说不定会在身上穿好些孔,留下多处文身。几杯私带的酒下肚之后,西格丽德叫来了另一个金发女孩,她看上去兴致勃勃。那女孩长得像玛丽莲·梦露,为了看起来更像,我们给她抹上美宝莲口红。我们用宝丽来相机拍了许多照片,大多数是给那金发女孩子拍的,她摆了各种按裙子的姿势。四十八个小时里,我们几乎用完了各自打算用来记录出国消夏经历的所有胶卷。

我差一点忘了带相机。我差一点错过了飞机。我巴不得自己错过了飞机,因为它遇上了大西洋上空的一股强风暴,几乎沿着钟形曲线猛冲进了欧洲。从未经历越洋飞行的我吓坏了。落地法国时,我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。对于随后离开巴黎的旅程,我现在一点也记不清了,只记得自己一直沉浸在一种憎恶而厌烦的愤慨中——我感觉自己上了当,被哄骗着离开了这个国家最重要的城市。一批幸运的学生留在了法兰西岛[1],而我们其余学生则被发配到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。不知出于何种缘故,我们这组来到了封闭落后的小地方莫里亚克,那里与法国中心几乎绝缘,以至于我向随后遇见的每一个法国人提起1988年7月的寄居之处时,他们都感到不解,皱着眉头说:“Où?!C‘est dans quel département?Mais c’est n‘importe où!”这句话的大意是:“这是什么鬼地方?!”

连一个足不出户的美国少年都能看出,莫里亚克位于法国一个不起眼的犄角旮旯。我终于到了“外部”——外在于书本,外在于城镇,进入了真正可能成为故事而非阅读他人故事的生活中。但我依旧无处可依,待在连彼得·梅尔[2]也无法为其增色半分的乏味之地。法国有那么多地方,阿尔卑斯高山、地中海沙滩、弥漫着薰衣草香的山岭、时髦的大都市,为何我被派到不毛之地莫里亚克?这是一个发展停滞的小镇,镇里只有一家超级市场,人口连年减少,已经只有区区四万。此地仅靠奶酪出名,但老实说,这种东西在法国乡间不足为奇。这个地方本身似乎就起源于一个错误:法兰西国王的女儿在幻象中看见了带着婴孩耶稣的圣母玛利亚,身边还跟着圣彼得,于是下令在一条小溪边建起了一座小教堂。她显然是被幻象蒙蔽,踏上了一条不归路。关于此地的一切都是错的,而我,忘恩负义的暴躁青年,也感觉一切都不对路。

我醉得昏天暗地,完全倒不过时差,就像一个患了毒藤疹的孩子,为了摆脱病痛只能愤怒地挠着皮肤,结果病情越发糟糕。我拒绝进入新的时区,只能睡觉度日,然后在尴尬的时间里醒着,读着,读着,读着。

就像众多感觉世界不友好的读者曾经感受的那样,卡夫卡在《审判》开头写下的句子仿佛在对我说话:“准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·K.,因为在一个晴朗的早晨,他没做错什么就遭到了逮捕。”说得太准了。我也一样,遭到了不公正的惩罚。是,我是个坏孩子,逃掉了行前培训,但我的行为真的可耻到这个地步吗?非得把我困在连“酸洗牛仔裤”都算时尚前沿的小镇子里吗?(西格丽德早就离我远去,一溜烟地去了某个肯定更发达的省份。)

组里的其他孩子肯定早就恨我了。一个人要混球到什么地步,才会厚颜无耻地翘掉横跨大西洋出国项目的所有准备活动?你如果不想参与,跑到法国来做什么?一个人要自命不凡或神经衰弱到什么程度,才会像她那样三十六个小时赖在床上?

我读《审判》时,觉得它非常应景。这是一则有关不公的故事,那种不公说不清,道不明。我也一样,一度是残酷的、专断的、某种程度上来说早已注定的命运的牺牲品。在人生的前17年中,我从未出国旅游,这一场悲剧被镇里富裕地区的同学们——那些似乎每个冬天都会飞去“地中海俱乐部”度假,回来时用晒脱皮的鼻子来标榜品位的孩子们——反复渲染。我的家庭,一个养着八个孩子的庞大再婚家庭,从未出去度过假。我们不富裕,人又多,相处得也不够融洽。

我们只到过佛罗里达州和弗吉尼亚州几次,去拜访冷漠的祖父和外祖父。此外,我们只去过东海岸滑雪度长周末。在那期间,我的亲兄弟和住在城里的姻亲兄弟抱成一团,把我晾在一边,“独生女”的悲剧又一次重伤了我。我被丢在了基林顿山,沿着一条错误的坡道下了山,对着一座堆满脏雪的山丘哭喊,直到度假村的扩音器里传来通告,召我回去。学校里的其他孩子似乎都去过意大利,至少也去过迪士尼世界。我也去过一次迪士尼世界,但为了买回程车票,只能玩一个项目(玩了“小小世界”[3],不容妥协),因为在外就餐要花费“巨资”,我们吃了用保鲜膜包着的自带热三明治——至于花钱买一只“米老鼠”形状的气球,就更别想了。我深深沉浸在被剥削的情绪中,没有意识到那趟旅程其实已是优待。

而今,我吝啬的父母再次搞砸了一切:若是准我参加更高端的“国际文化交换教育组织”项目,而非这个打了折扣的“美国战地服务团”项目,该有多好。我注定要精疲力竭、形单影只地困在法国这一块毫无法式风情的不毛之地。

那时的我拥有青春期的一切典型特征。如同许多满载青春情愫的孩子一样,我想用特有的方式纪念自己的苦恼和愤怒:记日记。我在一家当地文具店买到一本空白的笔记本,带去了法国。买它是因为看重其令人生畏的木炭色外壳和无划线的大开本页面。自拿到伊始,我就决定,它会和先前的日记本不一样——先前的几本在用过几个月、断断续续地写了几页之后,就被我抛弃不用了。

我从前的日记简直可怕。我只会在心情真正跌入低谷时才打开它们,将它们当成我最后也最可憎的存身之所。当凯蒂拒绝住在我家,而选择在英格丽德家过夜时,我会记日记;当英格丽德和温蒂捉弄我,利用当时新鲜的电话会议功能,让我和陌生人连线并互相误会是对方来电,纠缠不清之际却听到咯咯暗笑后,我会写日记;初中时,当我的每一场不曾启齿、令人蒙羞的暗恋不被知晓或遭到无视时,伤害逐渐累积、打击越发深重,我会写日记;愤怒时,我写日记;遭人排挤时,我写日记;感到大腿胖了、身材走样了,尤其是脸上长满粉刺时,我写日记。

有时,我拿出一本过去的日记,希望在其中找到安妮·弗兰克或者至少是朱迪·布鲁姆的品质,亦即,某种才华或者原创思想的闪光。但我什么也没有找到。相反,重温过去的日记,成了一种带着悔恨的练习,重新唤起了我蛰伏的狼狈和屈辱,惊慌失措的行文记载了一切,字里行间充满了虚妄的自我期待和转瞬即逝的决意之勇,写下“我再也不会给温蒂打电话了”“他会不会也喜欢我,这样想会不会太自负了呢”“不管怎么说,我不想去参加那一场愚蠢的沙滩聚会”时我下笔尤重,墨水在重重的笔痕下晕染开来。

可想而知,阅读这些日记不会让人感到愉快或满意。所以,在我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中,在步入高年级之前的这个夏天,在能让我逃离现状的大学近在眼前的这一刻,我绝对不要将自己的不安全感和受到的侮辱倾倒到新的日记中。绝不。这本日记要记录那些比“我”更好的事物,或者记录我身上更好的一部分,那个想象中的,甚至是真实的部分。它应该是关于我的书的书。

一天早上,寝室里没有别人,读完了《审判》的最后几页,我把它放在了床上方的架子上,随后取下这本全新的日记本和一支笔,用黑色的墨水在第一页的最上方写下了我的名字,并在名字正下方写下了“读书笔记”。然后,我翻动纸张,开启了我的“读书笔记”。我在页面顶部利索地写下带下划线的空栏标题:“日期”“作者”和“书名”。笔记的第一个条目是:“1998年7—8月,卡夫卡,《审判》。”后来,我在卡夫卡的名字,以及我在那个夏天读的其他书名旁边标了星号。我把这个记号送给那些给我带来愉悦的书,亦即,我的书。而那些占据我人生那一阶段的课本,则没有被标记,它们只是必读书。(这个标记方式后来被我反过来用,随后便被一股脑弃用了。)

我没有对参加“美国战地服务团”项目的任何一个同学提过这本新日记,它和我的宿醉、初级的法语水平以及伪装起的《审判》一样,是我的秘密。我的“读书笔记”。我的“鲍勃”。

最终,我还是交到了一些朋友,一些如今仍在“脸书”首页看到动态的好友。不过,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和我关系好到可以分享“鲍勃”的存在。事实上,我在法国交到的最亲密的朋友那时并不在我身边。我的同伴中有一个女孩叫苏茜,我无意中看到她正在读的信,就这样第一次通过纯粹的文字结识了一个人。他见解犀利、坚持己见,并且非常有趣。他是我认识的人中说话最讲究的,从不随意使用词汇,他会在词汇落入纸页之前,精挑细选一番。

“这是谁写的?”我看完信后问苏茜。信上的字看起来是为了写而写,是专门用来传递信息的。笔迹非常精致,是配备全套书法工具的女孩们梦寐以求的笔迹,是一笔一画认真写出的。

“我的朋友约什。”苏茜说。

“这是我看过写得最漂亮的信件。能把这人的地址给我吗?”就这样,我给约什写了信。(“我看了你写给苏茜的信,我想说,我从未读到过这样……”)于是,在接下来一年的读书时光里,我们持续通信,最火热的时候,我们都认为为了彼此可以去同一所大学。但最后他选择了另一所大学,我们就像我和高中的其他朋友一样,断了联系。不过,在法国那个夏天之后的高中岁月里,他都从辛辛那提的郊区给我写信,而我则从纽约的郊区给他回信。

进入大学之后,我一度忘了约什。几年后回到纽约,有一次翻看《华盛顿月刊》,我在报头栏上发现了他的名字,立即给他去信。“我以前就知道你是个出色的作家。”我在信中向他大声呼喊,于是我们又短暂地通起了信。几年之后,我在“新学院大学”写作课教员名单中看到了他的名字。我决定在第一堂课时拦住他,给他一个惊喜,自我介绍一番。

“终于见面了!”他走进教室时,我大声喊道。那时距我们第一次通信已过去九年。自那之后,我们通过电子邮件交流。

在莫里亚克度过为期一个月的监禁生活之后,我乘船去了平平无奇的阿尔比郊区,在一个通勤家庭里寄宿访学。阿尔比是画家亨利·德·图卢兹—罗特列克的出生地,虽然他出生后不久就被带去了巴黎。此地也是法国航空工业之都,距离图卢兹北部有一个小时的路程。我寄宿的家庭里,父亲是工程师,母亲则出生在意大利,从事一项普通的办公室兼职工作。起初,我再次感到上当受骗,仿佛女主人的国籍会让我的法国寄宿生活失真。我难道不是去学习法国文化的吗?但随后我发现,她会在后院种蔬菜,她做出的番茄馅饼堪比纽约最好吃的披萨。我平生第一次吃到了真正的番茄,和“汉堡王”里咬起来像苹果的粉红色番茄不一样。我和这个家庭的共同点不多,但我对他们的喜欢与日俱增。

家中有一对五岁大的双胞胎姐妹,她们正在学习法语小舌音“r”的发音。我喜欢听她们在餐桌上想要加菜时含糊地喊出“Encore!Encore!”(再来一点!再来一点!)。我第一次意识到,演唱会里的观众欢呼着要求返场时,其实是像小孩子一样恳求“再来一个!再来一个”。双胞胎姐妹在法文拼字游戏中轻松地打败了我——“法文拼字游戏”在法语中的发音和你能想到的一模一样。游戏中一次次失利的痛楚,让我一遍遍确认,自己对这种语言一无所知。要学的还有很多。

但我的文化浸润之旅也就止步于此。我无处可去,也无法融入,像一个满脸愁容的法国青少年一样游荡在房中,翻看着“乐都特”公司的购物清单,尝试着使用“微型电脑”,那是一种前互联网时代的上网设备,看起来就像便携版的“苹果Ⅱ代加强版”。我在电视上收看过时的肥皂剧《圣芭芭拉》,当时还非常年轻的罗宾·怀特用配音过的法语表达着自己强烈的情感。我在收音机里听娇气的流行公主凡妮莎·帕拉迪斯演唱热门歌曲《玛丽莲与约翰》,这首歌一遍遍地滚动播出,与她先前的热门歌曲《出租车司机乔》争宠。她不久之后成了香奈儿的代言人,与强尼·德普生了一个孩子,但在那个夏天,她喘着粗气为我的生活提供了背景音。

我整个夏天都在法国无所事事,所以与书——库尔特·冯内古特的《五号屠场》、沃尔特·劳德的《永远的泰坦尼克号》——相伴让我有解脱之感。读完这两本书之后,为了努力学习法语,我从药店的流动书架上挑了几本本地出版的平装书。我不熟悉当代法语作品,再加上对巴尔扎克和雨果心怀恐惧,于是选择了一些挑战性较小的美国文学译本:丹尼尔·凯斯的《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》以及斯蒂芬·金的《撒冷镇》,这两本书都是为法国的逃离现实者准备的口袋本。尽管早就读过英文版,但我读起法语还是非常吃力,最终都只读了几章。

我愧疚地在把这些过失记在了“鲍勃”之中,并在旁边标记了“inc”,这是一个表示“未完成”(incomplete)的临时标记。这些“inc”标记让我觉得生气。我是一个有任务必完成的实干家,又是一个对结尾痴迷的人,所以一旦打开书,就会读完它。随后在“鲍勃”中,书名边上的“inc”变成了更为简洁明了的空方框,以一种更无声的方式标明我放弃了一本书。我对所讨厌的、所不能完成的或所不能领会的,时常如对打算去完成的一样真诚。和一本普通的日记一样,“鲍勃”会记录我的失败,无论这种失败多么崇高。

那一年的夏天,我累积了不少失败。我没有学会用法语阅读,我没有去见识本该见识的法国,我没有完全融入法国文化中,也没有和出门在外的美国同胞打成一片。我在法国最了解的人却在辛辛那提之外消夏。很多事都半途而废。

所以,在“鲍勃”中记录《审判》,在当时可谓恰逢其时,因为这恰是一本没有结尾的小说。这不是一次有悖常理的灵光乍现。当我拿起这本书时,米凯亚·巴瑞辛尼科夫正在百老汇出演《变形记》,我被他迷得神魂颠倒,丝毫没有意识到卡夫卡竟没有写完《审判》。相反,我一直焦急地盼着故事的结局,非常想知道结尾的惩罚和宽恕是怎样的,悬置的结尾和错误的纠正最终又是怎样的。

约瑟夫·K.在最后的章节里拒绝自杀,在简短的最终章里,他被人用匕首敷衍了事地结果了生命。在“结尾”之后,我手上的这个版本还提供了未完成的章节、被删除的章节、日记摘选以及各式各样的后记。即便有这些额外的材料,我们还是未能找到约瑟夫·K.的罪行。难道约瑟夫·K.真的犯了罪,卡夫卡有意让情节扑朔迷离?这个问题根本无解,我身边没有一起读卡夫卡的人可问,也没有因特网可查。

无论《审判》是否完结,这本书都是我那时的应急之物。这是我青春时期那段不断经历愤怒和挫败的岁月的最佳隐喻。既天真,又内疚;既需对成人社会担起责任,又无法进入其中;既为潜在的可能怒发冲冠,又时常感到无能为力,这就是青少年的命运。在这本书中,主人公莫名其妙地遭到逮捕,受尽折磨,随后被派去完成一系列根本不想完成的任务。这样的一本书,你怎么会不为之沉迷呢?我从《审判》中找到了我真正需要的东西:辩护。一个借口。一场逃逸。一个合意的隐喻。一个我认同的主人公。

《审判》同样向我阐明一个谁也不可能告诉我的事实,即苦涩是如何与无礼交织的。约瑟夫·K.是遭受重大冤案和无情的官僚之怒的主角,而我只是陪着他一路走过,随后却为了可颂面包与之分离。[4]

不过,这是我自己的事儿。我悄悄地将《审判》记在新的保密日记里。我在法国或许遭到误解,感觉也许糟糕,但你不会从我的私人笔记,亦即,这本最优秀且至今完全忠于我心的“鲍勃”中发现上述感受。在这本读书笔记当中,我打算对自己的故事负责,让它变得更加精彩。

注释:

[1] 法兰西岛,位于巴黎盆地中部,该区域以巴黎为中心,因此也被称为大巴黎地区。

[2] 彼得·梅尔(Peter Mayle),英国当代知名旅行文学作家,主要作品有旅游散文《普罗旺斯的一年》《永远的普罗旺斯》《重返普罗旺斯》等。

[3] “小小世界”,迪士尼公园里的一个经典娱乐区。

[4] 作者暗指自己在法国遇到的情况与书中主人公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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